一、什么是洗钱犯罪?
洗钱罪规定在我国刑法第191条,是指行为认为掩饰、隐瞒毒品犯罪、黑社会性质的组织犯罪、恐怖活动犯罪、走私犯罪、贪污贿赂犯罪、破坏金融管理秩序犯罪、金融诈骗犯罪的所得及其产生的收益的来源和性质,而提供资金账户,将财产转换为现金、金融票据、有价证券,通过转账或者其他支付结算方式转移资金,跨境转移资产等其他行为。
二、走私罪与洗钱罪的关系
洗钱罪涉及到的上游犯罪范围非常广,刑法列举七大类中上游犯罪,其中走私犯罪是其较为常见的上游犯罪,并且随着我国对外贸易量越来越大以及境外某些产品差价较大导致了大量的走私犯罪,而行为人了逃避办案机关的追查,往往通过他人或者自身将走私犯罪所得以及收益通过一定手段将其“洗白”。
三、什么事走私?
走私是指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法)及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逃避海关监管,偷逃应纳税款、逃避有关进出境的禁止性或者限制性管理的行为。
四、常见走私有哪些?
1、走私普通货物、物品罪:违反海关法规,逃避海关的监管,走私应税货物、物品,个人偷逃应缴税额10万元以上的行为。
2、走私珍贵动物及其制品罪:走私禁止进出口珍贵动物及其制品,包括但不限于象牙制品、犀牛角制品、海马干、珊瑚制品、鳄鱼皮制品、蟒蛇皮制品、虎皮制品、砗磲制品、玳瑁制品。
3、走私毒品。
4、离岛免税“套代购”。